東京高等法院昨天審理二戰重慶大轟炸的中國集體訴訟案,判決維持一審結果,承認轟炸的事實,但駁回日本政府謝罪及賠償的訴求,中方原告表明不服,會繼續上訴。
死難者遺屬擬繼續上訴
188名在二戰重慶大轟炸死難者家屬,2006年入稟東京法院,要求日方道歉及賠償18億日圓(約1.2億港元),2005年2月本案一審判決,裁定原告方敗訴。
昨天東京高等法院審理上訴,日媒引述法庭判決指,日方承認轟炸造成傷害的事實,但認為原告無權根據當時的國際法要求賠償。
按照日本民事法的規定,國家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故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決定。
原告團團長、中方遇難者後人粟遠奎當庭抗議法官不當判決,代表死者遺屬的律師表示,將計劃再上訴。
重慶大轟炸指二戰1938至1943年期間,5年內日本對中國大後方兼陪都重慶進行空襲約218次,出動9000多架次的飛機,投彈1.15萬枚以上,造成重慶超過1萬人死亡,當中大部份都是平民。到了1943年8月後,日本在戰場越來越吃緊,無力再空襲重慶,大轟炸才告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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