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銀行任投資工作的21歲少女(圖),到銅鑼灣香港遊艇會參加一個無限量供應酒精飲品的夜間池畔派對,完場後被發現沉在泳池底,救起時沒心跳,留醫一天不治。死因庭聆訊後,陪審團一致裁定少女死於意外,建議遊艇會需訓練員工熟習急救儀器擺放位置,每年進行急救演習。死者母親聞判落淚,父親在庭外被問裁決是否公道時回應:「我都唔想講喇。」
陪審團倡貼酒後禁下水告示
泳池派對在2014年8月16日晚上舉行,翌日凌晨1時散場,救生員稱8分鐘後發現死者戴詩敏沉在池底。陪審團相信戴受酒精影響,在沉靜情況下意外遇溺,沒呼叫或掙扎,延至18日在律敦治醫院因肺部水腫及充血去世。
陪審團向遊艇會作出4點建議,包括張貼警告,提示泳客酒後嚴禁下水;為所有救生員配備對講機;在泳池範圍裝設閉路電視監察系統。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指,聆訊在意外後多年才展開,部份原因是花一年等候專家報告。
香港遊艇會回應指,因民事案件仍處訴訟階段,無法作進一步評論,遊艇會全體同仁仍對意外深感悲痛。死者的遺產管理人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向遊艇會、主辦派對的本港澳式欖球會Hong Kong Dragons Australian Rules Football Club及派對聯絡人Christopher W. Burke索償,排期下月29日再訊。
案件編號:CCDI846/14、HCPI842/17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