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港督彭定康在1996年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提到:「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斷送在香港某些人的手裏。」這句被不斷引述的名句,最終錯了一半,即對香港自主權開最後一槍的,的確是香港一些賣港賊,但造就這個局面的,的確是來自北京對香港一國兩制制度的剝奪。
北京早在《基本法》制訂時,就借分組點票制去廢香港立法會的武功;立法會議員不比英治年代的立法局議員,自此幾乎不可能提出自己的議案,去改變民生的安排,令立法會頓成「垃圾會」,即只餘下否決或拖延政府垃圾議案的功能。當時看似問題不大,因為中共曾承諾這一切只不過是過渡安排,只要等到2007/2008,根據《基本法》立法會將可由全面直選產生,結果眾所周知,中共悔約走數,先把雙普選推遲十年,如今甚至提也不提,欺負的就是大家的善忘與無力反抗。
修改議規為23條立法掃除障礙
上年中國人大「釋法」,把白「釋」成黑,把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形式,透過「時光機」去事後修改龍門,DQ六個民主派議員,人為製造出親共議員連在直選議席都佔多數,再要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令立法會以後將連反對或拖延政府議案的功能都失去;從此議員面對惡法,將連拉布也不可能;連認真去議事,也會被主席駁回;港共違《基本法》去降低委員會出席人數,將可以令更多親共議員長期缺席,即開會可以減少人數;然而反過來立法會議員要用呈請書方式,去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一些社會關注的事件,本來只需要20個議員聯署,港共議員卻要求改成35個議員,即由始至終,這令修改都是叫立法會議員自我閹割,降低立法會的權力,增加議員做事的困難,令立法會淪為中國人大般的橡皮圖章,甚至連橡皮圖章都不如──當年英國人全面控制議會時,仍最少會去聽民意,嘗試認真解決民生問題;如今的港共政權,卻只有絕對的敵我矛盾,即所有非黨的人,都是敵人;而黨的人,卻只對自己的利益有興趣。
特首林鄭月娥說,修改議事規則和《基本法》23條立法無關;這句再一次是前特首梁振英式的語言偽術,修改議事規則如今當然和23條立法無關,但只要修改通過,未來政府要立23條的難度當然大減,例如廢了拉布武功,議員將無法以拉布去對抗23條,代表香港議會民主的正式死亡,自此之後港共可隨意做任何事情;而港人只會更覺得「投票冇用」,因為政府已把所有反對聲音消滅,餘下的就只有順民以及逆來順受,香港的自治至此正式結束。
一如當年那些親政府的基層支持者,在掌聲中支持領匯上市,如今這班人仍然沒有吸取任何教訓,同樣歡迎立法會自廢武功;政府明目張膽倒行逆施,一面說香港路面太多私家車,一面把港珠澳大橋口跨境私家車牌照,由原本的3,000個增加至1萬個,香港市民應騰出路面空間,讓路給中國富豪開車來港,以免「浪費大橋容量」,至於香港塞車問題,當然叫本地人等多幾班車去包容一下,以免阻住商家發達,這就是親政府支持者期望已久的「發展機遇」;林鄭於施政報告指出,要在一些行業輸入外勞,於是本地工人的人工,當然會被外勞拖低,職工盟說要「打硬仗」,但工會所支持的工人,卻認為這是「阻他們發達」。
以後香港將不會有任何的民生問題,因為有市民飲鉛水,大家可學前議員吳亮星般去祝賀他們「飲鉛水延年益壽」;民生事業加價以及服務不斷出問題,大家可學某影星的名句:「我真係恭喜你呀」。或者我們的缺點就是太清醒,不能麻醉自己去逆來順受;或許我們一切的反抗,都終歸徒勞無功,但最起碼我們知道,自己曾經努力過,也盡了自己能力範圍以內的力量──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
林忌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