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夫婦涉向友人訛稱與譚仔(三哥)雲南米線有生意往來,可取得特許經營權開設米線店,帶友人到天水圍物色新舖,又出示投資協議。友人後見合約上有「『三哥』代表」的簽署信以為真,同意合股投資共逾180萬元,結果開舖無期,其中一人要求退股卻遲遲未能取回款項,查詢律師才發現根本並無相關合約遂報警。涉案夫婦昨日否認3項欺詐罪受審。
記者:蔡少玲
兩被告分別是任職電子零件公司經理的李美玉(47歲)及其任的士司機的丈夫陳世儉(48歲)。控方的開案陳詞指,譚仔(三哥)雲南米線於香港開設多間分店,惟並未以特許經營權方式營運。
「三哥」一直無現身
現時任兼職的士司機的證人羅裴供稱,與被告夫婦相識多年,2014年與陳及另一友人郭俊堅有意合股投資腸粉魚蛋小食,但因選舖問題告吹。李後來自稱是「三哥」的蔬菜供應商,因而與「三哥」中人相熟,可取得特許經營權,羅、郭俊堅均表興趣,遂授權李代表與「三哥」商討合作,並選定新舖於天水圍頌富商場。
李其後向羅、郭出示特許經營合約,又在WhatsApp群組中展示100萬元支票,表示已向「三哥」落訂。羅簽約合股,並於同年12月至翌年2月間支付李逾56萬元。不過,李卻一直無法安排羅與「三哥」見面。
羅於2015年5月因家中急需用錢決定退股,並由陳另一友人承接其股份,但羅卻未能取回資金。李及後安排羅到律師行取票,並稱「三哥」代表會到場見證,最終卻未有現身。羅發現不妥,向律師行查詢後得知並無合約之事,於是報警,最後他只取回約22.5萬元。
辯方盤問時指,羅因抗拒其妻提出人工受孕,遂着李於WhatsApp展示支票,訛稱資金用於投資「三哥」生意,沒多餘錢作人工受孕。辯方並指,羅與郭因急於在飲食界創業,不斷催促李加入投資,李為籌錢而賣樓,卻受騙欠下巨債,羅向她支付的50多萬元實是借予她應急而非投資「三哥」。李和丈夫後來因無法按時還錢,羅才報警逼二人還錢。羅一概否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49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