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制我唔制(李柱銘) - 李柱銘

你制我唔制(李柱銘) - 李柱銘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上月中在港的講話,「宣旨」意味甚濃,進一步讓港人了解中共近年所打的如意算盤。
2014年6月,國務院以七國語言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表明中央政府對特區擁有「全面管治權」及「監督權力」,「各級法院法官」都必須「愛國愛港」、「對國家效忠」,而且履行職務時必須「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接受中央政府的監督。
《白皮書》出台不久,李克強總理訪英,簽署總值140億英鎊的經貿合約,大力振興英國經濟,因而獲英國最高規格的接待,英國當然低調處理香港問題。約一個月後,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及筆者出席了英國議會外交事務委員會公聽會,提出《白皮書》聲稱的「全面管治權」,違背了《聯合聲明》高度自治的承諾,但英國方面仍不認為中國對港政策有重大改變,明顯不欲得罪「金主」。
自《白皮書》出台後,北京出現了許多相關解讀,每次都是企圖剝奪港人本應依法享有的人權和自由,就連屬國際協議的《聯合聲明》,中國外交部也一度宣稱已經失效。這般強詞奪理,以及日益擺明車馬的干預特區,令港人禁不住質疑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否已名存實亡?
今年10月,習近平在中共十九大提出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牢牢掌握《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中央對香港、澳門全面管治權」,並表明「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重申未來要「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看來南轅北轍的「全面管治權」與「高度自治權」,到底可怎樣在一國兩制「不變形、不走樣」的前提下「有機結合起來」?當時,香港社會確實一頭霧水,而今次李飛的講話,就清楚說明中共一直鋪排的「有機結合」計劃。
他不斷強調《憲法》是特區的「根」和「源」,聲稱《憲法》是特區所有制度和政策的「依據」,就是要借助《憲法》而令在特區落實「全面管治權」一事合理化。譬如他指「根據我國憲法所規定的國家體制,所有的地方政權機關都是地方國家機構,是國家機構體系的組成部份,行使的是國家的權力,都是國家治理體系的一部份。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中央人民政府與經中央授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政權機關一道,共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在這個過程中,有些重要事務由中央直接管理,更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本地事務,由中央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己管理。」

中共千方百計地否定聯合聲明

相信他這樣說是按照《憲法》第105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然而,《聯合聲明》和《基本法》早已賦予香港高度自治權,除了國防、外交,其他事務都由特區政府自行管理。李飛採用「有些重要事務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含糊講法,就是表明中央可根據《憲法》行使「全面管治權」,理所當然地隨時任意收回已給予特區的任何管治權。
由此觀之,所謂的「有機結合」,就是在港引入《憲法》,以其「權威性」,來改變《聯合聲明》訂定的國家對港方針政策,甚至於《基本法》的規定,都可被推翻。因此,中共千方百計地否定《聯合聲明》,更說《憲法》是特區的根源,取代《聯合聲明》。這樣,他們就可利用《憲法》來收回特區的高度自治,以便扼殺我們的核心價值。另外,中共又將香港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至十三個五年規劃,並借助高鐵一地兩檢、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等發展「機遇」,來加速特區與內地的融合,務求全方位地操控特區。
雖然領導人一再重申要確保一國兩制「不變形、不走樣」,可是,在中共治港者的全面管治下,一國兩制早就變質,面目全非,井水已變成河水了!

李柱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