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因旺角騷亂被控暴動罪,他在上月未依保釋條件如期到警署報到,法院按一貫做法發出拘捕令。同案本民前發言人梁天琦昨以短訊回覆記者,他透露仍身在香港,大多數時間處理私人事務,因為有案件在身不作回應。大律師陸偉雄指,即使黃台仰不遵守保釋條件,同案其他被告的保釋條件不會受到影響。
律師:不影響同案被告
旺角騷亂案在12月9日再進行預審,梁天琦的代表律師文浩正指,梁天琦至今符合保釋條件。翻查去年2月報道,梁天琦獲准以5,00元保釋金保釋,其他保釋條件包括需居住報稱住址及禁足旺角一帶。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指,法庭會獨立判斷不同人士的保釋條件,即使有人沒有報到或潛逃,亦不影響同案被告。
大律師陸偉雄亦稱,法庭不會因為個別人士行為便收緊保釋條件,他舉例毒犯潛逃屢有聽聞,但法官在處理販毒案的保釋條件時,會單獨考慮個別被告的情況。不過,他指旺角騷亂案的控方有可能向法庭提出申請,增加其他被告的擔保條件,例如要求每日去警署報到。法官會考慮控辯雙方意見作出裁決。
有本土派人士指,旺角騷亂案繼18歲女被告李倩怡棄保潛逃至台灣,現時黃台仰沒有到警署報到,雖然理解黃台仰的決定,但擔心法庭未來會慢慢收緊保釋條件,「冇理由一個走咗,其他人會冇事」。
記者向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調查進度,獲回覆稱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方不作評論。警方指一般來說,會根據案件的情況,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的下落並將其緝捕歸案。
■記者潘柏林、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