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盤問屢稱「唔記得」「唔肯定」董事憶述殺情婦細節:佢一定冇叫救命

遭盤問屢稱「唔記得」「唔肯定」
董事憶述殺情婦細節:佢一定冇叫救命

【無屍謀殺案】
【本報訊】證券公司前董事2011年涉殺害情婦並毀屍滅迹的無屍謀殺案,昨在高院續審。控方第二日盤問董事,主要圍繞他當日壓死情婦時的詳情,包括位置、動作和對話內容等,但董事連番指「唔記得」、「唔肯定」、「冇為意」,但稱死者一定沒叫救命。控方質疑他憑甚麼斷定情婦已死,又打比喻問若他的兒子沒呼吸、沒心跳,他會否立即電召救護車。董事回應「梗係救」,但指由於情婦之死與他有關,故不敢報警。
記者:楊思雅

被告陳文深稱糾纏時用上半身力量壓住死者。

被告陳文深(44歲)否認2011年10月6日謀殺秦嘉儀(32歲)。控方昨仔細盤問他進入涉案淘大花園單位後的情況,他指不肯定自己有否穿襪、不記得將外套放在哪裏,亦不記得秦當時身穿甚麼衣物,「總之係屋企嘅衫」。控方轉換方式問他:「咁你蜷曲佢個身體時,佢着咩衫?」被告回應「我好模糊,我唔肯定佢着咩」。
被告指他提出分手後,秦一度欲爬窗跳樓,他見狀阻止並大罵秦不要再以死威脅。控方問兩人當時位置、秦的動作、窗花是否完全打開等,被告一概回應「唔肯定」,指其後秦掌摑他、踢他下體,他阻止,兩人糾纏間雙雙倒下。
控方問被告當時有否望向秦,被告則謂秦用腳撐他、頂他,「我要將個人打側或者打斜,先可以避到佢個動作」。控方追問即他有否望秦,他指「你俾人打緊,你唔會擰過去望」,重申「嗰個情況,我唔會去望」,惟他後來改口:「唔肯定自己有冇擰去望過,望過我都冇印象。」

忘記自己有否張開眼

被告指當時用上半身壓向秦,控方問是左臂還是右臂?壓住秦的甚麼部位?他指不肯定,又指其實他視線看不到秦,「可能只望到耳仔」,且他當時正專注制服對方,沒留意其他事情。他又主動謂:「我好想你哋明白,呢啲動作係一連串動作,唔係定格,你唔會諗到任何嘢,因為好混亂、好驚,想保護自己。」並謂事情發生得很快。控方問他當時有否張開眼,他指「唔記得」。
控方問秦在糾纏間「有冇講咩?」被告指「冇為意」;控方再問「即係得你把聲?」被告則謂「我印象中唔知佢(秦)有冇嘈定點」。控方接連問被告秦「有冇講咩?有冇鬧你?有冇叫救命?」被告一概指「唔肯定」,亦沒留意秦的呼吸是否急促,惟他後來澄清「救命一定冇叫」,又謂「冇聽到有人叫救命」。

制服死者後躲入廁所

被告指意識到秦沒反抗後,即跑入廁所躲藏,控方問何不一早躲入廁所,他忽然哭起來,指「因為佢打緊我,如果我走到,我直情走出間屋,我走唔到……」又謂若要強行離開,「要打佢先走到」,故為保護自己,必須壓向她。他其後在廁所發現小腿有瘀傷,控方即問「咁快就睇到瘀傷,唔係應該紅腫咩?」他更正指是瘀紅。
控方指被告沒醫學知識,憑甚麼認為秦已死亡,他指「整咗咁耐都冇反應,又唔郁,冇心跳,所以覺得佢死咗」。控方問若其子沒呼吸、沒心跳,他會否立即電召救護車,他指「如果個仔跌咗落地下,佢有唞氣就梗係救」,但當時秦已斷氣多時,且與他有關,遂不敢報警。控方問他是否只關心事件會否上身,他否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