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大狀陸偉雄刻意輸官司 男子上訴

指大狀陸偉雄刻意輸官司 男子上訴

【本報訊】教育中心東主多次致電裝修公司,要求派員到離職女導師寓所度尺,被裁定發出虛假訊息造成煩擾罪成,判監七天緩刑兩年。東主指原審時代表他的大狀陸偉雄失職,提出上訴,昨陳詞指陸出身檢控官,只因想賺大錢才改當大狀,但心中仍對被告存有偏見與歧視,遂故意輸官司。法官駁斥上訴人說法既無證據亦不合理。

官︰盡力都會輸

陸偉雄昨出庭接受上訴人陸志榮(52歲)盤問,稱當時接獲當值律師服務來電,得知有宗好特別、好複雜、以及被告「好麻煩」的案件,被告指名道姓要找他作代表;他答應以每日5,000元受聘,遠低於其正常收費,他亦竭盡所能替被告辯護,成功打甩較嚴重的欺詐罪。
上訴人指陸偉雄不時向他自誇出名,陸昨否認曾這樣說,暫委法官郭啟安指上訴人亦承認知陸常接受傳媒訪問,「唔使佢講你都知佢出名啦」,又指難以相信大狀會刻意輸官司,「佢可以好盡力,但都會輸」,更謂「你話佢係檢控嗰邊無間道,除非佢卧底收入好好」。
上訴人另就跟蹤拘控他的高級督察而遊蕩罪成、判囚一個月零七天的案件上訴。兩案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HCMA441/15,HCMA147/17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