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跟朋友談論,到底這麼多隊際球類運動裏,有那個球員崗位最不好當?有的人會說足球守門員:責任大,容許錯誤的空間小,球星光芒又不夠攻擊球員多,技巧較少人欣賞。不過我想龍門的注目度好歹還算不太差,球員身價亦不低。比較起來我會覺得,美式足球裏的踢球員(Kicker、圖)角色更加難當。
美式足球是球員分工極細的一種比賽,一隊連後備40幾人分開為攻擊、防守和特別隊三組,踢球員本已經身在沒那麼吃重的特別隊裏,而其司職和技能又和其他隊友完全不同,不跑不傳不接不攔截,就只專注踢球一項。他上場機會不算少,但多數屬於「執頭執尾」,不是負責開球,就是每次己隊達陣後踢進那個十拿九穩的額外一分球,說不重要又不算,但也沒有人會留意。
偶爾球隊未能底線達陣,但又推進射程距離時,踢球員才有比較具意義的上場時刻,負責從幾十碼外將橄欖皮球射進U型球門裏。由於相對於達陣所得的6+1分,踢球只得三分,在球迷眼中有點像「安慰獎」。
但也有少見的情況,就是到了比賽最後關頭,己隊落後三分之內,而球隊又不夠推進次數或時間去嘗試達陣時,全場的勝負就會寄託在踢球員一擊上!每次看到這種狀況我都有點可憐他,一來踢球員並不參與一般攻防,造成這緊張局面從沒他份,卻要負責收拾;二來踢球員在一支職業美足隊裏屬於「低端人口」,薪酬是最後那幾位,要由他肩負全隊勝敗總感覺不太公平……
不過這只是我的主觀想法。這些平日拼命苦練的精銳踢球員,恐怕做夢都在期待這「一箭定江山」的關鍵場面──如果沒有這樣的渴望,大概早就轉去其他運動,不可能登上職業水平了。
喬靖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