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供應短缺,施政報告提出協助非政府機構研究興建預製組合屋應付。當局仍未有清晰的貨櫃屋等臨時房屋審批指引,但一房難求下,不少低收入人士已蝸居於涉違規貨櫃屋內,本報直擊元朗一個逾萬呎隱秘貨櫃屋村,以20個貨櫃組成,每間以2,000元出租,約10戶居住。地政總署指若在私人農地上搭建未經批准貨櫃屋屬違反地契,嚴重會被釘契或收地。有建造貨櫃屋公司指近5年貨櫃屋定單倍增,有業界更每月出產近百貨櫃屋,認為政府應盡快制訂審批標準讓貨櫃屋「合法化」。
記者:鍾雅宜 曾偉龍
政府在施政報告提出協助機構研究興建預製組合屋,社聯亦擬建貨櫃屋作過渡性住宅,其實坊間一直有不少貨櫃屋存在。本報記者早前到訪一條懷疑違法的元朗貨櫃屋村,該處位置隱蔽,附近有鄉村及修車場可作「掩護」,位處倔頭路,亦有兩犬把守,難被人發現。貨櫃村以近20個標準貨櫃堆成,僅兩層高,部份作貯存五金材料,有約10個作住宅,單位則位於「二樓」,由鐵梯或木梯接駁,約有10戶人居住。
廚房屬「開放式」設於戶外,以電磁爐煮食,設電飯煲和洗潔精等煮食設備及家居用品,另有公用洗衣機,現場有人晾曬衣物,浴室和廁所亦設在屋外,需住戶共用。貨櫃屋則開了明窗,安裝了冷氣窗和抽氣扇,門口以紗布遮擋,每伙屋外設有獨立電錶等。
租戶需由熟人介紹
據悉,該貨櫃村存在一段時間,每間貨櫃屋租金約2,000元,住戶均為單身漢或夫婦,住戶多早出晚歸,鮮有與附近村民接觸,現場亦見到長者住戶,據知全經相熟友人介紹租用貨櫃屋,不會經中介出租,業主亦拒絕出租予有小童家庭免卻麻煩,但未知業主有否向當局申請貨櫃屋作居住用途。貨櫃村另一端則堆滿廢料,有一個貯存倉和數個貨櫃,與居住用貨櫃屋保持距離。
類似貨櫃村零星在新界存在,坊間有不少公司提供訂製貨櫃屋服務,除作商用或寫字樓,亦有住用貨櫃,Markbox屬其中之一。負責人陳先生指過去不少客戶訂購住用貨櫃屋,近5年定單倍增,現時每月生產10至20個貨櫃屋,在內地製造運至本港組裝。
他指貨櫃屋面積約為100至200平方呎,設廁所及床架等,可加設廚房,供2至3人居住,一般會一併訂製2個貨櫃,售價約15萬元。過去更有買家一次過購買20個貨櫃砌成3,000多平方呎「相連、複式單位」自用。近數年買家較講究,「以前住到就可以,𠵱家仲要講設計,要有露台、圍欄、落地玻璃,甚至裝旋轉樓梯」。
出租半年已可翻本
陳先生估計定單大增是因住屋需求大,一般私樓租金昂貴,貨櫃屋成本較平,生產需時約1個月,組裝只需2日多,故有價有市,他更聽聞有行家聲稱每月出產近百個貨櫃屋,「有啲成本比較低,只需3萬元一個,如果租畀人,月租3,000至5,000蚊,6個月已經可翻本」。按此基礎計算,一間貨櫃屋若成本約3萬元,業主如以月租3,000元出租,10個月便可回本,若月租為5,000元更快至半年已可回本,但未計算租用土地價值及水電費等。
至於買家入住貨櫃屋前有否向當局申請審批,他表示未有進一步去了解,但承認獲批並不容易,「以往冇先例,屋宇署根本唔知點審批,政府要有標準先可以發展」。 他贊成政府引入貨櫃屋,認為可符合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