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23條立法的問題,近日在大陸共幹的推動下,再受到社會關注。據聞2003年反23條大遊行而迫使立法擱置後,中共就準備「第二支管治隊伍」,不惜破壞港人治港承諾、介入香港的直接管治了。
2003年推動立法時,中共嫡系民建聯在香港街頭,到處掛起橫額標語:「沒有國,哪有家?」這口號代表國家主義思想,最能夠得到一些具有朦朧的愛國主義、民族主義觀念而不假思索的市民認同。
「沒有國,哪有家?」的含意是:如果國不存在,你就變成「亡國奴」,何處安家?但實際上,現在許多人都是世界公民,沒有國仍然有自己的家。「家庭」是個人出生最早接觸的地方,也是社會最基本的單位。儘管世界瞬息萬變,家庭的意義、類型、結構、功能有很多變化,但對每一個個體來說,仍是生命的源頭。
「國」是由無數家庭組成的。東西方的家庭觀念或有不同,但在感情上、實質上都以家庭為重。國只是一個抽象概念。《孟子.離婁》:「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國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民為本、家為本,有家才有國。當然,家也是由個體組成,因此《大學》說,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是每個士人心中的成長次序與邏輯。現代社會指「國家」由人民、土地、主權三元素組成;三者又以「主權在民」的人民為主導。
上周拙文〈家高於國〉講伍子胥為父復仇,領別國(吳國)之兵攻入楚國,把殺父仇人楚平王從墳裏掘出來,鞭屍三百。伍子胥向楚國復仇,這是大孝。先秦重要的思想家都不約而同讚美伍子胥的大復仇,這說明在忠孝難兩全的情況下,他們均認為孝高於忠。不僅思想家們認同,民間也如此。伍子胥後來在吳國被冤殺,吳人懷念他、同情他,給他立祠燒香上供,伍子胥就成了吳地的神,至今仍然受民間香火祭拜。
2009年發掘的曹操墓,出土了一塊畫像石。畫的是7個女兒為給父親報仇而去擊殺長安令。長安令相當於首都長安市的市長,這幅畫講的是7個女兒在家中無兄弟的情況下,為父報仇這種大孝行的大復仇倫理。這幅畫能夠放入曹操墓,應是曹操生前很喜歡的故事。曹操生活在伍子胥之後約700年,直到那時血親復仇仍被視為大孝行為廣受推崇。
上周我引楊鵬的意見指:古代社會有這種孝大於忠、司法不公就肯定私下大復仇的民眾精神氣質,朝廷壞不到哪兒去,社會壞不到哪兒去。講的是社會和民眾普遍的精神氣質。大陸2008年楊佳殺六警案、前年石家莊賈敬龍殺村書記案、去年山東于歡的「辱母殺人案」,殺人者都是在遭到極不公平、受盡凌辱的狀態下復仇。社會雖然也有人認為他們是「烈丈夫」,但這種意見不多,主流意識不是認為他們該死,就是認為極不智。
這是60多年國家主義洗腦教育的成績。李飛向香港人提出:你從哪裏來?回答應該是:任何人都從生命源頭的家庭裏來。難道會從一個馬列政權中來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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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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