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揭有「影子學生」兼管理混亂的屯門興德學校,兩名前書記約滿後不獲續約,透過勞資審裁處向法團校董會索償有薪假、加班費等共11萬元,校方同意大部份申索,惟拒絕支付代通知金。雙方商討後,以賠償8.4萬元和解。其中一名申索人江佩琼,正是在前校長陳章萍被罷免後,被揭疑協助從校長室移走文件的書記。
兩人共獲8.4萬元
兩名申索人何天恩和江佩琼,分別索償8.7萬元及2.4萬元。二人聲稱校董會今年8月初同意續聘二人,惟8月底約滿後卻沒續約。審裁官指若合約訂明約滿日期,便不存在突然終止合約,「連代通知金嘅申索門檻都過唔到」,即使不續約違反二人期望,也只能索賠償而非代通知金,着二人考慮和解,否則若堅持審訊又敗訴,隨時要支付6位數的訟費。
何最終接受以7.4萬元與校董區錦燦(圖)達全面和解,江則接受1萬元局部和解,她堅持待處理工傷索償後繼續追討代通知金,江的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0日再訊。
案件編號:LBTC3367/17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