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議前年通過城規會呈交包括海下、白腊及鎖羅盤三地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同意將三地部份的「鄉村式發展」地帶重新規劃,可興建逾300間村屋。「保衞效野公園行動」成員認為,城規會及行會高估三地的住屋需求,入稟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兩會決定。高院昨頒判詞,裁定成員勝訴,下令將三地大綱草圖發還城規會重新考慮。
申請人陳嘉琳的理據,主要指涉案三地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中,劃作鄉村式發展的區域過大,答辯人城規會未有參考環保專家的意見,高估三地的實際住屋用地需要,並低估建屋發展對當地生態造成的破壞。
法官在判詞中同意申請人指,城規會未有履行職責,恰當查證計劃大網草圖中有關「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建議是否基於原居民的真正需要,也未能解釋基於甚麼因素,採納公眾意見後仍沒有將發展用地的需求調低。
發還城規會重審
判詞又指,城規會既稱草擬大綱圖時,沒採用未能準確描繪海岸線、溪流及池塘位置的測量地圖,但並無解釋拒絕於發展地區及海岸線之間,設立緩衝區的理由,以及如何考慮對海下灣海岸公園環境產生的負面影響。基於以上因素,法庭頒令,推翻行會及城規會批准在海下等三地分區大綱草圖的決定,城規會須重新考慮大綱草圖,判陳勝訴,兼得訟費。
陳嘉琳一方審訊時曾指,涉案三地均有極高生態多樣性及保育價值,按《城市規劃條例》,該些有高景觀價值的地區不應進行大型發展,但城規會在修訂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中,卻將三地重新規劃成綠化帶及農業用途。不過,法官並不接納申請人稱,城規會沒有充份查證發展對生態環境影響的理據。
案件編號:HCAL28/1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