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何志平案考驗廉署 - 林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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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中華能源基金會常務副主席何志平涉嫌觸犯美國《反海外腐敗法》,正被拘押在紐約的牢獄,等候案件下月聆訊。何志平曾是眼科名醫,做過香港高官,離職後近年卻大搞「國民外交」,現被美國當局指以非政府組織的身份,用捐款等名目賄賂乍得和烏干達兩個非洲國家的政要,為幕後的中資能源企業換取投資利益,情節非常戲劇性。

起訴書揭何與行賄對象港會面

根據美國司法部公開的起訴書,何志平扮演「超級連繫人」的角色,遊走內地、香港、美國、非洲各地拉線。54頁的起訴書中,後半部有關涉嫌賄賂烏干達政要的部份,有不少篇幅是描述何志平與行賄對象在香港會面的細節。
首先在第40頁,提及烏干達外長的妻子在2015年三月電郵何志平。當時何志平一方已邀請烏干達外長等人來港,外長妻談到雙方曾論及收購一家銀行及其他金融合作的可能性,「……我們在香港見面時,應進一步討論這項目」。在另一個由何志平發出的電郵,提及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的烏干達外長庫泰薩(Sam Kutesa)訪港之行的主要目的,就是與「主席見面和商討」雙方的合作。結果,烏干達外長等在同年八月來港。
在第43頁又提到,烏干達外長妻子去年二月電郵何志平,當時提到烏干達總統成功連任,「我們現在可以放鬆及重新編劃去年(即2015年)八月我們在香港時,與你們主席討論過的項目。」案情指何志平曾以競選資助名義,經由香港的戶口匯款50萬美元予對方。外長妻子在這個電郵同時提及主席答應過向外長成立的「慈善基金」捐款,並在電郵中提供匯款戶口指示。

背景複雜 廉署仍應主動調查

由此可見,按照美國當局的調查所得,何志平等相關人物,與其涉嫌行賄對象曾在香港見面,而且會面的目的是商討雙方的「合作」,以及被美國當局懷疑是透過貪污換取的投資項目和商業利益。與此同時,涉案至少有共90萬美元,包括部份賄款、給予中間人的費用等,是經香港戶口匯出。
美國司法部大有可能已向香港廉政公署尋求司法協助,包括追查其他可能涉案人物。惟觀乎案情,有關烏干達政要曾應邀來港商討「合作」,若在港商討的內容牽涉貪污勾當,就有可能違反香港法律,廉署應主動研究展開調查。
這宗案件背景複雜,牽涉聯合國、非洲政要、能源國企,甚至有指案中人物與中共軍方和統戰部門有聯繫。但廉署應秉持向來對貪污零容忍的原則,確保香港不會成為內地企業或「超級聯繫人」貪污賄賂的平台或跳板,否則將敗壞香港尚餘的廉潔之風。

林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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