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棄播港台去幾盡?揭TVB新聞節目涉失實4宗罪

為棄播港台去幾盡?
揭TVB新聞節目涉失實4宗罪

無綫早前繞過通訊局,擅自抽起港台節目《頭條新聞》,違反牌照條款,卻試圖轉移視線,獲續牌後僅第二年,突然反口斥轉播安排不合時宜,應該終止。無綫新聞台在公司遭局方強烈勸諭的第二日,更播出11分鐘的專題節目,涉「配合」公司口徑,質疑此轉播安排無理。不過《蘋果》向通訊辦求證,並翻查多份文件後,發現該節目至少有4處懷疑隱瞞事實或偏倚,涉嫌違規誤導公眾。通訊辦指,局方已收到投訴,會按既定程序處理。

記者 李鈺廷

95%民意不反對轉播
節目僅稱「有人反 有人撐」

無綫遭局方強烈勸諭的第二日,其新聞台晚上8時半播出的《時事多面睇》,聲稱「2015年無綫電視續牌的時候,通訊局做公眾意見調查,當時有意見認為,港台電視全面啟播後,應該全面取消在免費電視台播放節目的安排;同時亦都有意見認為,無綫應該增加時段,播放港台節目」。

此表述方式或令觀眾誤以為正反意見比例相若,通訊辦回覆《蘋果》查詢時,卻道出節目未有提及的重要數據;當時局方委託獨立調查公司所做的全港意見調查( http://bit.ly/2mGL2U3 )顯示,近95%受訪者均「支持現行播放港台節目的規定或對此表示沒有意見,只有5%的受訪者反對有關規定」。至於節目提及的,相信只是個別市民另外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廣播事務委員會委員兼資深傳媒人毛孟靜向《蘋果》直言,無論是新聞、娛樂,還是政治電視節目,這樣的陳述「完全不公道之餘,亦有欺騙成份」。

葛珮帆疑老屈通訊局 訪問照出街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在節目聲稱,「而家RTHK(港台)佔據咗無綫呢幾個鐘頭嘅黃金時段」,奈何這些節目收視偏低,擔心會削弱無綫的競爭和營運能力。

不過通訊局向《蘋果》指出,無綫兩年半前獲續牌時,局方提供兩個轉播時段,供無綫選擇,並放寬平日(周一至五)時段的限制,容許對方在平日,可提早至傍晚6時的非黃金時段,每日轉播半小時的港台節目,不再限於晚上7時至7時半的黃金時段播放;至於另一可供選擇的時段,為周六日晚上7時至10時半,須合共播放2.5小時港台節目,較續牌前只可在周六播放,亦有所放寬( http://bit.ly/2jSgxtu )。無綫若要轉換時段,須經港台同意及知會通訊局。

換句話說,無綫可選擇在平日的非黃金時間,轉播港台節目,港台便不會「佔據」其黃金時段。事實上,無綫過去兩個多月以來,一直將港台節目,放在非黃金時段播放。即使無綫選擇在周六日的黃金時段才轉播,兩日合計只須播放2.5小時,若分散在兩日播放,平均一日只須播放1.25小時,與葛珮帆聲稱的「幾個鐘頭」不符。

轉播因彌補商營不足+讓更多人收看
主持卻稱「因港台以前未有頻道」

主持在節目開首聲稱:「政府對免費商營電視台發牌嘅規定,都要求播放政府宣傳資訊,以及香港電台製作嘅電視節目,咁樣係由於過去香港電台無自己嘅播放頻道,不過近兩年,港台有咗自己嘅電視台,大眾都可以免費收睇,未來係咪需要檢討相關嘅規定呢?」

不過毛孟靜批評此說法旨在轉移視線,「港台有沒有自己的頻道,並非討論範圍……牌照很珍貴,你持牌,多年來賺那麼多紅利,對不對?企業社會責任,你如此大機構,播一兩個節目,是以公帑製作,是我們有深度的一些製作,有甚麼大不了?」

《蘋果》翻查工商及科技局(現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早於2006年提交立法會的文件( http://bit.ly/2hxpQOR ),文件的確指出,廣管局(現稱通訊局)要求商營免費電視台播放港台節目,以及由政府提供的電視節目和宣傳片,是因這些節目及資訊「與公眾利益攸關」,表明「以公眾利益而言,向他們(商營免費電視台)施加播放政府消息和資訊的規定無可厚非」,更強調當時的安排,已適度平衡發放公共資訊之餘,亦能避免削弱他們的經營能力。

至2016年5月底,即港台和另一間商營免費電視台ViuTV正式啟播近2個月,當時商經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 http://bit.ly/2ig6kmU )更表明,通訊局同意港台提供的節目,「一直以來對彌補商營廣播服務的不足,十分重要」,商營免費電視台須播放港台節目的要求,亦可「擴闊港台節目的觀眾接觸面,是符合公眾利益的做法」。

港台機構傳訊組總監伍曼儀回覆《蘋果》查詢時亦指,商營免費電視牌照規定要播政府資訊,而政府則要求電視台播放港台節目,發放公共資訊,此安排亦可讓更多人在更多平台,收看這些節目。她重申持牌的電視台須尊重發牌規定。

不過無綫主持以「陳述事實」的方式,在節目開首讀出懷疑與事實偏倚的引言,雖然記者和受訪的學者其後有補充,但或已令觀眾誤以為無綫根本再無責任轉播港台節目,惟毛孟靜指出,因「港台製作的節目,充滿很多公眾利益的議題,商營免費電視台絕對有義務及責任轉播」。

同經營模擬頻道 照搬數碼台節目
卻只暗批港台沒善用

節目一開始,主持特別提到港台除有3條數碼電視頻道,亦有兩條模擬電視頻道,用來播放節目,反問「點解仍然需要兩間電視台,播放港台嘅節目呢?」其後再在節目提及,港台接管亞視的模擬頻譜後,「將31同32兩條數碼電視頻道,放在模擬頻道,同步播放」,繼而引述無綫發言人,批評「港台冇需要亦冇理由繼續佔用商營電視台的寶貴高收視時段」。

整個表述方式,似乎令觀眾誤以為港台有多達5條頻道可自由使用,暗示港台未有善用2條模擬頻道,僅照搬數碼頻道節目過去。但實情是,無綫也擁有2條模擬頻道,亦是照搬數碼翡翠台和明珠台的所有節目同步播放。更重要的是,港府原定於2012年底,就要全面取消模擬頻道,釋放更多頻譜,讓流動電訊服務使用。不過節目提及港台有2條模擬頻道時,卻未有交代上述事實。

涉違守則誤導觀眾

根據《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新聞節目須符合「恰當地持平」的規定,即不得「隱瞞事實而有所偏倚,或輕重倒置而誤導觀眾」,須「盡量反映所有主要而又關乎宏旨的觀點,以便求取平衡」。通訊辦回覆《蘋果》查詢時指,截至11月21日下午5時,通訊局收到1宗涉及無綫新聞台在10月31日晚上播出的《時事多面睇》的投訴,主要不滿無綫利用其屬於大眾傳媒的頻道,發表與本身利益有關的意見。通訊局會按既定程序,處理有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