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飯局妹」蕭淑媛(27歲),被兩名港、台富商指控利用感情詐騙合共5,00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300萬港元),案件昨在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蕭女當庭認罪,也願意賠償2人共5,157萬元(約1,340萬港元),希望獲輕判。目前她已付3,978萬元,並承諾1個月後全部還清,全案預計明年1月再開庭結案。
已婚港商出面指控
蕭淑媛昨日前往法院時戴着帽子、口罩,全身幾乎包得密不透風,直到進入法庭,才脫掉帽子、口罩,此時法庭內的旁聽的人才看到她化了濃妝、戴了假睫毛,身上的緊身衣物凸顯出火辣身材。開庭時,法官問她是否認罪,她立刻坦承所有罪行,並透過律師表明願意全數賠償富商。律師當庭補充說,蕭女哥哥是身障人士、父親又罹患口腔腫瘤,家庭必須靠她支撐,處境情有可原,請法官從輕量刑。被告律師又表示,目前蕭已付3,978萬元,尚餘1,179萬元將在1個月內支付,法官因此宣佈明年1月5日確認蕭女已經付清和解金後結案。
全案起因是已婚的香港陳姓富商出面指控,指化名「娜塔莎」的蕭淑媛專跑富商、富二代的飯局為業,鎖定已婚的中年男「假交往,真詐財」,並以哭訴因為要養家,欠了千萬元的債務、父母生病開刀、哥哥癱瘓、最後還說母親死後沒錢下葬等詐財。案中另一名受害李姓富商身份則保密,庭上以「A1」為代號。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