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剛新婚兩月的機場貨卡拖車司機在停機坪停車後,下車往兩拖卡中間工作,豈料同事駕駛另一拖車而至,撞到拖卡,新婚司機被夾於拖卡之間,腿部受傷,送院不治。同事及僱主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CPSL)被勞工處票控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共3罪,昨在西九龍法院認罪。
被告司機事後曾自殘
求情透露肇事司機被告陳德昌(圖)是死者「師傅」,意外後他受刺激而自殘,亦因不想看到機場,已申請調遷,以搬離面向機場的東涌逸東邨公屋單位。公司就兩罪被判罰款共7萬元,同事罰款1萬元。
案情指死者鍾卓林(35歲)於今年2月19日駕駛牽引車,拖着空載拖卡到貨機機尾,下車解開拖卡之間的牽引栓,以準備裝運貨機卸下的貨物。被告陳德昌駕駛同類拖車駛至,穿過狹窄通道時肇禍。被告公司沒有圍封或劃出拖卡停候區,亦無制訂交通管制措施,而陳明知鍾需下車工作,未有響號或減速觀察,缺乏合理謹慎。
辯方指陳負責死者入職時的安全訓練,因死者是他徒弟,意外發生後他做出自殘行為,需被綁起送院,案發後兩個月遭停薪留職,現靠做地盤散工月入3,000至4,000元養家。
辯方歸咎死者當時拔起了拖車杆,令卡車之間「頂住」防撞的牽引栓失效,若沒有拔起是不會構成意外。公司求情則指,停機坪有其他服務公司工作,例如注入燃油、清洗或工程檢查,難以圍起只供卡車工作的範圍。
案件編號:WKS12614-6/17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