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41年,美國國會再次問到這個問題:總統是否有權發動核攻擊?上次提出質疑是七十年代,那是冷戰年間,美蘇核武庫最少各有幾千核彈頭,美國當時的計劃,一旦爆發核戰,三個核彈攻擊一個蘇聯城巿。如今世界氛圍遠比當年承平,同一問題再度浮現,尋根究柢,便是因為特朗普。到了前幾天,輪到美國戰略司令部司令海騰被問到,倘若特朗普下達違法的發射核彈命令,他會怎辦?海騰說他會這樣講:「總統先生,這是非法的。」但是最後海騰還是說,「我的職責是向總統提供建議,由他決定怎麼做。」
憲制上,美國總統是國家元首兼三軍總司令;雖然根據憲法權力,宣戰權在國會,但這條律例早已名存實亡,「戰爭」與「衝突」的理解各持己見,行之有年的做法是打了才說,除非是波斯灣戰爭這類,否則的話,動兵之前通知國會已算給足面子。但在動用核武這一層次則是清晰無誤:總統一人決定,國會無權干涉;儘管總統可以諮詢國防部長或內閣成員,但他們沒有否決權,亦毋須官員同意。這不是特朗普上台之後為自己度身訂做的使用核武守則,原先的設計便是如此,總統一肩挑起軍事及政治的巨大責任。這一情況,72年前杜魯門總統就曾經面對,他在日記寫道,「這是落在我們的一個重大責任」(It is an awful responsibility that has come to us)。
1945年,杜魯門下令向日本投擲原子彈之前,面對四個選擇:一、繼續以常規炸彈轟炸日本,二、陸軍攻佔日本本土,三、展示原子彈威力,四、用原子彈轟炸日本人口密集地區。第一個選擇,1945年3月,美軍以燃燒彈空襲日本,死了8萬人,日本仍然拒絕投降。第二個選擇:評估過後,美軍登陸日本的代價將是傷亡慘重,「數以百萬計」,故不可行。第三個選擇,在甚麼地點試爆原子彈?請日本甚麼官員來觀看?看了試爆之後若遲遲未覆應當如何?一旦試爆失敗會是怎樣?杜魯門徵詢專責委員會的意見,得到的答覆是:不建議以技術展示結束戰爭,「除了直接用在軍事上,沒有可接受的替代選擇」。這樣,第四個選擇變成只是執行細節的調整,對大局構成不了根本影響:原子彈最終投擲在日本本土,不只一個,而是兩個。
這就是說,上次美國投擲原子彈時,總統徵詢意見的結果是支持,不是反對,連是否合法的質疑也沒有。美國國會如今再問這個問題,有一說法是因為特朗普今年8月關於北韓核危機的發言,警告平壤勿再威嚇美國,否則會遭遇世界從未見過的「戰火與怒火」,有分析指出,此語與杜魯門以原子彈轟炸廣島前的言詞相似。到底是否特朗普這句話,觸發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重提總統使用核彈的法律質疑,抑或國會議會純粹是忽然想重新釐訂總統的核武使用權,當中沒有一個具說服力的確定講法。然而,這卻在另一個側面折射出美國國會對核戰爆發的困惑,以及對特朗普是否有足夠智慧決定使用核武的質疑。
特朗普的智慧是否無與倫比,這要待未來三年任期一一審視,但特朗普顯然不是智力零分。在北韓問題上,特朗普從1月上任到8、9月間,說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戰火與怒火」固然是口頭的狠話,實際上美國是動口不動手。到了9月10月,美國的策略已是清楚傾向以談代打,或者退一步說,戰爭是排到很後的選擇。到了這個星期,美國國務院宣佈北韓為「支持恐怖主義國家」,這個名堂也許很嚇人,卻是凸顯美國更加傾向從外交封鎖或貿易制裁兩個層面向北韓施壓,而不是快速轉向以戰爭解決困局。否則的話,列入與不列入「支持恐怖主義國家」,北韓都要捱炸,那末華府何須多此一舉、還要費盡心力聯合各國組建反對北韓核武統一戰線?成本與利潤掛鈎,特朗普是生意人,成本分攤中俄日韓一眾國家,一旦解決便是美日韓盟友肚滿腸肥,於特朗普而言,這筆賬當下應是這樣算的。
嘴上鷹派 行動鴿派
戰後美國出過各式各樣的總統,有後補頂上連任成功的杜魯門、大戰英雄艾森豪威爾、愛爾蘭裔世家子甘迺迪、共和黨右翼尼克遜、南部鄉巴佬卡特、冷戰強人列根、民主黨中間派克林頓、德州布殊家族、中西部黑人奧巴馬。到了特朗普,則是罕有的一介商人入主白宮,既欠缺完整政策論述,執政歷史無迹可尋,國會的質疑於是其來有自。可是時間長了,總會露出些許蛛絲馬迹,特朗普計過算過,目前處理北韓危機以談代打以圍代攻好了,「支持恐怖主義國家」這個名堂一出,大勢已是昭然若揭,打仗出兵,日子還遠着。這十個月來的總統初體驗,特朗普嘴上是鷹派,行動則有着鴿派模樣。從歷史看,一戰、二戰、韓戰、越戰,上世紀美軍死傷慘重的四場戰爭,都是民主黨政府時代的產物,1991年才由共和黨老布殊領軍打一仗波斯灣戰爭。共和黨表面鷹派,實是鴿派商界利益佔主;民主黨理念先行,打仗變成實踐理想,商人出身的特朗普,也難逃此一規律。
某程度上,美國國會的質疑其實已有答案:特朗普此刻不可能發出非法的使用核武命令。杜魯門面對終結世界大戰的歷史時刻,仍須考慮四個選擇,現時的特朗普連面對戰爭也說不上,何須在使用核彈這些事自尋煩惱;他亞太五國之行跑了一圈之後,短期內大動干戈的可能更小了。
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