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濫藥習慣的已婚地盤工,吸冰毒後語無倫次向情婦稱要去搶槍,又提及機關槍和玩具槍。情婦不以為然,同日晚上揩冰男竟在街上步向巡邏警員,斗膽嘗試搶走警槍,幸當時「行孖咇」的兩名警員合力制服他,佩槍力保不失。揩冰男原被控企圖盜竊罪,昨被改控較嚴重的企圖無牌藏槍,認罪判入戒毒所。
求情指受毒品影響
被告黃志鵬(39歲)因其他涉管有第一部毒藥案件,早前已被判入戒毒所。他昨於東區法院犯人欄內,承認今年9月25日在皇后大道中,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即一支警察佩槍及6發子彈。案情指他距離兩名巡警約一米時,突嘆息及放下攜帶的紙箱,衝上前雙手握着其中一警員的槍柄,警員合力制服他,警槍未有脫離槍袋,有行車攝錄器拍下整個過程。被告後來驗出血液含冰毒,紙盒則裝有一隻活龜、一位不明男子的照片等物品,警員向被告太太及情婦調查後得悉龜是被告寵物。
辯方大律師詹俊祺求情指,被告犯案是受毒品影響,讓被告繼續在戒毒所服刑對個人、家人及社會較有益。
案件編號:ESCC2711/17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