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噓國歌,你收錢 - 陶傑

他噓國歌,你收錢 - 陶傑

香港特區政府準備跟隨立「國歌法」,規定香港的中國人聞音樂須肅立,最重要是不得發出噓聲。
所謂的「噓國歌」,一個「噓」字,十分的廣東。似乎只有廣東人特別是香港人,聚起來的時候,表達不滿,會發出噓哮,北方的中國人不大有。從前河北公審地主,農民只會在書記帶領之下,問一句「該不該殺」?要領導人先問一句,下面才會答應。從不見有記錄,說地主一押出來,農民就自發集體的狂噓。
這一點香港人似乎最先與西方接軌,因為英文就有一個Boo字,意思相同。
但是一旦高調立法,怎樣執行,就很頭痛了。首先根據英國普通法,立「國歌法」不可能追溯以前。這就會激起惡作劇的香港人,像香港的新郎進洞房之前兩星期,與一群男生豬朋狗友盡情嫖妓狂歡,去東莞玩個夠本,再進婚姻牢籠。這是人性,很自然的,有了支付寶,此風更有增無減。
在足球場,有一堆人發出狂噓,即使上空放七八隻飛航拍攝器,像血滴子一樣,拍到有的人張口狂呼,但有幾個碰巧張口打呵欠,也混有幾個再裝模作樣,立起來開口唱兩句,當中噓三聲,再接下去唱。現場沒有Digital收音,如何準確抓人?還是不管三七廿一,看見嘴巴張成O字的,通通抓了再說,回到警察局慢慢審?
除非一場球賽,每個觀眾,獲得足總和香港特區保證,若全場奏音樂時,個個真正肅立,完全鴉雀無聲,像一個課室裏的小學生,表現乖,有獎品,球賽結束,就可以每位得愛國歌獎金一百元正。
但是如果出現噓聲,則根據商鞅的連坐罰則,除了球賽馬上停止,警察先進來打鐵趁熱抓人,全體觀眾,那一百元獎金一概取消。
除非坐在四周的觀眾,自動監察周圍,將前後左右,你聽到發出噓聲的搗亂份子,馬上向巡邏搜索的警察檢舉。交出來的那個,那一百元獎金歸檢舉者,這樣就可以發起一個內部監察檢舉機制,唯有此法最有功效。
中國人是要管的,但怎樣管,除了參照歷史先例,也要善用中國人貪小便宜的心理,否則「百代都行秦代法」,秦始皇以法家統一六國,二千年來如何統治。
街坊的大媽組長,就是這樣培育成的。不過這樣一來,如果你是球迷,每次進場,你討厭政治,才不理會什麼國歌不國歌,心中只巴不得四周左右多幾個人噓,你自己不噓,然後對衝撲過來的警察,四面指劃:這個、這個,還有那個。這樣每次進馬場或球場,必先富起來發一筆小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