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學生拒絕去東莞 - 陳也

小五學生拒絕去東莞 - 陳也

某小學半強制五年級學生參加教聯會主辦的東莞一日遊,行程包括參觀林則徐紀念館,以了解鴉片戰爭的歷史云云。校方指假如家長「有特別原因不讓子女參加」,必須向校方書面申請。如臨時缺席,必須補回團費差額238元。
家長有特別原因嗎?有!像這些:
a全家曾經參與雨傘運動,仔女是雙學和佔中三子的粉絲,見到國家領導人梁振英會舉中指,睇李飛直播會叫佢食屎!夠特別吧!
b子女經常被迫唱國歌,但唱到走晒音,試過無數次在學校奏國歌時身體離開歌詞遊魂,去大灣區豈不是自投羅網?國歌法有追溯權不是嗎?冇?有定冇呀大佬!
c剛看到新聞,我兒子也姓包,跟國內維權律師王宇的兒子同姓,打算從天津機場赴東京的包卓軒被公安強行剪爛護照。要我個仔再申領回鄉證,點止238蚊!邊個賠先!
d喔,東莞,叫雞用雞付寶,俾錢乞丐要電子支付,我仔冇呢啲,他媽唔准佢申請,一定要香港優先!
e學校用錢兇家長嗎?我賣兩手閱文,夠你全校238蚊乘N個學生的使費!校長,收皮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