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事主搵休班女警賠錢靠林卓廷先搞得掂?

被打事主搵休班女警賠錢
靠林卓廷先搞得掂?

休班女警醉酒後在街頭襲擊兩名不相識的女侍應,早前被裁定罪成及判社會服務令。其中日夜兼兩職的女侍應因被襲擊致腰椎受傷,未能上班兩個月,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女警追討3.2萬元。惟由於女警事後已辭職,警方拒絕透露女警聯絡地址,女侍應未能將法庭文件送達被告。案件星期一再訊,女侍應指透過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取得被告地址,案件押後至下月6日再訊。

申索人陳啟英,被告是袁樂欣,陳原於申索書被告地址一欄內填上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她得到被告地址後更改有關資料。

陳早前稱原本日打兩份工,日間做酒店服務員,晚間到酒樓當兼職侍應,去年7月8日凌晨下班後,她與同事行經天平邨時遭被告襲擊受傷,未完全康復。

加入警隊7年的被告袁樂欣(26歲)在被裁定罪成後,曾向感化主任透露對事件感到後悔,願承擔後果並向事主賠償。

案中另一名受傷女侍應黎孝芬早前亦曾入稟向被告追討賠償,亦因沒有被告的地址而案件被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