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拍槍戲 導演嘆︰等成個月

申請拍槍戲 導演嘆︰等成個月

【本報訊】今次「48小時短片製作挑戰賽」,金像編劇游乃海為評審之一,對於有參賽隊伍未申請就在商廈拍攝持槍械劫案而惹官非,他與新晉導演梁仲文(圖)均指有關拍攝團隊有疏忽,但亦指現時電影人向當局申請在公眾地方拍戲存在不少困難。

應事先通知街坊

游認為今次是劇組人員「小小疏忽」,一般而言,拍攝開槍或爆破場景,需向當局申請,「喺鬧市同繁忙時間未必會批,過咗夜晚11點後亦唔畀再拍,因為驚影響到居民」。但作為製片人,為免拍戲「嚇親人」,應事先通知街坊,或往較為偏僻的地方拍攝,而戲中的開槍場面,其實可在後期製作中以電腦特效補上火花。
曾拍攝「鮮浪潮」作品《關公大戰外星人》的年輕導演梁仲文,亦同情及諒解有關拍攝團隊的處境,他說在香港若要拍攝有槍械的場面,縱然不涉任何真彈或火藥,正式申請連審批程序可能需時一個月,小本經營或趕時間的攝影團隊,有時難以跟足程序,尤其是今次涉案的拍攝團隊,只有48小時製作時間,更加不可能向警方作出申請。
他說,普通戶外文戲的拍攝,有時申請也須兩星期,若是在政府的公共屋邨或公園拍攝,一般拍數小時也要支付數千元給政府。若選擇在街道等公眾地方拍攝,則常會被保安員阻撓,又或遭市民責難,因不滿拍攝影響他們。
梁認同今次拍攝團隊可能有做得不足,認為拍攝前最好先知會商廈管理處及拍攝所在樓層的用戶,向他們解釋拍戲要使用仿製槍,避免引來誤會。
梁同時希望市民能對本地電影拍攝多給一些支持及包容,即使不支持,亦期盼勿「踩多幾腳」。
■記者溫瑞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