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敗訴須付朱凱廸訟費

市民敗訴須付朱凱廸訟費

【DQ議員案】
【本報訊】退休阿叔指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鄭松泰就職宣誓違法,今年3月入稟要求法庭禠奪兩人席位,但因拖延4個月未交保證金被擱置。高院早前指他無理延誤,拒讓他補交保證金重開案件。阿叔以案件有新憲法觀點為由申請上訴許可,被拒後再上訴至上訴庭,昨被判敗訴兼付朱凱廸7.9萬元訟費。
上訴庭昨頒下的判詞,形容原告羅景楊(圖)的申請「完全缺乏價值」,看不到有新觀點,斥案件受阻全因羅延誤就繳付保證金問題尋求法庭指示。代表羅的大律師馬恩國,自認在原審陳詞時專注遲交保證金問題,又諉過法庭表明預留30分鐘作聆訊,令他感到受規限,才未有就其他觀點陳詞。但上訴庭稱,所謂嶄新觀點看來未有在庭上明確提出過,各方知悉不限於就交費問題陳詞。
案件編號:CAMP18-19/17
■記者楊思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