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大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將本地立法。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立會議員田北辰昨稱,本港應盡快展開立法過程,本地立法前應有廣泛的社會諮詢,又倡加入規定不得利用國歌去達到不當意圖的條文,例如有議員在議事廳拉布並播放國歌,到時應如何處理。
田北辰出席電台節目時稱,《國歌法》本地立法越快開展越好;又指在現場聽到國歌時肅立是天經地義,但不應涉及觀看直播時聽到國歌的人,而政府應諮詢公眾,討論何謂在奏唱國歌時肅立及舉止莊重。
港區人大代表、民建聯葉國謙早前指,《國歌法》立法後若市民聽到國歌時「行緊路都要停低」。葉昨在電台節目解釋指,有關說法僅為講述泰國曼谷市民聽到奏國歌時情況,指本港立法目的僅盼中國公民尊重國歌,他相信即使香港市民路過時未有肅立致敬亦不會被罰。
■記者張文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