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指難以規定肅立

張達明指難以規定肅立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港大學者張達明指,法律上難以規定播國歌時肅立,也不切實際,又指是次本地立法是檢視一國兩制有否走樣的試金石。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加入播國歌時肅立條文」不切實際,「如果一奏國歌要去肅立,你要好具體規範喺咩情況下奏國歌」,如嚴謹規管播放場合,「咁電視台播新聞之前可唔可以播國歌?好多食肆、茶樓都會聽到,(市民)咁係咪又要肅立?呢個(播國歌肅立條文)喺香港環境完全係不切實際」。但他重申法例不加入要求肅立等字眼並不代表完全無規範。張續指,《國歌法》本地立法將是檢視一國兩制有否走樣的試金石,政府可參考《國旗及國徽法》本地立法時剔除內地意識形態條文做法;他指,《國歌法》較適合經公眾諮詢及以白紙草案方式立法。
■記者葉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