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案雖然是英文審訊,但裁判官和控辯大狀均具相當中文水平。事主鄭仲恒被朱經緯擊中後向現場記者說:「仆街,我路過咋!」主控官資深大狀麥禮士幽默地顯露其半鹹淡廣東話本領照讀「pok-guy」,立即引來哄堂大笑,主任裁判官亦笑指毋須繙譯也明白當中意思。
案件預審時由張天雁裁判官處理,審訊時交由東區法院的主任裁判官錢禮審理。錢官昨亦多番主動提醒繙譯,棍的譯法應是「rod」,而不是「pipe(管)」;「想盡快送佢走」的「送」應譯成「escort」而不是「accompany」。
另外,辯方大狀彭彼得(Peter Pannu)盤問鄭仲恒是否在中國出生,錢官笑着問辯方是甚麼意思,因為香港也是中國一部份,同樣帶來一陣笑聲,而彭亦因此轉換問法,問鄭是在中國哪個地方出生。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