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駐守青山分區警署的高級警員遭財務公司發信到警署追債,他接受調查時向上司呈交虛假信貸報告,早前於屯門法院被定罪,判囚3個月,他稱懷疑報告遭調包提出上訴。高院法官昨下判詞,直指其假設是「超乎現實的幻想疑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原獲准保釋的上訴人即時收監。
官︰假設疑點超乎現實
因欠債60萬元被追債引發本案的上訴人朱金明(43歲,圖),於去年1月13及15日分別向上級警長及督察呈交虛假的「環聯個人信貸報告」的正副本,被裁定使用虛假文書及副本罪成。法官指控方證據充份,裁判官裁斷並無錯誤。至於上訴人聲稱被調包,法官指「被調包」報告雖內容虛假,但卻載有上訴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資料,若確如上訴人所說,事情必然經精心策劃,目的是陷害上訴人,惟法官認為此假設性疑點超乎現實,與「合理疑點」相距太遠。
案件編號:HCMA698/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