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友超速可被檢控

單車友超速可被檢控

【本報訊】新娘潭路昨發生男生被單車猛撞意外,腦部重創男生仍與死神搏鬥,單車教練何兆麟指近年本港興起單車熱,不少市民購買的碳纖維高性能單車,車速可達50公里,提醒市民在路中遇見單車切勿「鬥快」,建議留在原位等單車駛過才過馬路。

現場留下一灘血迹(箭嘴示),警方封鎖現場調查。文兆麟攝

現場常有汽車單車爭路

新娘潭路是交通黑點,過去7年介乎鹿頸至大美督的新娘潭路,先後發生9宗致命車禍釀成10人死亡,他指上址平日有單車友練車,周日更見汽車與單車爭路驚險場面。 今年首9個月本港發生1,394宗涉及單車交通意外,導致1,448人傷亡,其中9人死亡。大律師陸偉雄指,市民騎單車需遵守《道路交通條例》,若「快相機」或雷射槍等偵速儀器測出單車超速,警方可以涉嫌超速檢控騎單車人士。即使涉案人士沒有駕駛執照,警方亦可引用「魯莽騎踏單車」及「不小心騎踏單車」等罪名檢控,判以罰款及入獄等懲罰。
不過若行人遭單車撞及導致受重傷或死亡,警方不能引用類似危險駕駛的法例檢控涉事的踩單車人士,因為「危險駕駛」相關法例只適用於汽油或電能驅動的車輛,他批評當局就管制單車的法例落後,應盡快立法堵塞漏洞。
■記者關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