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修改「一例一休」 3個月加班上限138小時

台修改「一例一休」 3個月加班上限138小時

台灣拍板修改「一例一休」(一周有一天例假及一天休息日),三個月的總加班時間不得超過138小時,每月不得多於54小時。在最具爭議的「七休一」(每七天休息一天),台灣政府決定只要公司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並得勞資雙方及政府部門同意下,則可以放寬。在立委認為資方及政府有實際話事權,勞方並無保障。
台灣行政院院長賴清德(圖)昨在行政立法協調會拍板「一例一休」修法方向。根據新修改方向,在加班工時上限方面,三個月總工時最高不多138小時,容許每月加班時間彈性分佈,但每月不得加班多於54小時。換言之,若兩個月分別加班54小時,第三個月就不可超過30小時。「輪班制」現時11小時為間隔,若勞資雙方及政府部門同意下,最低可以放寬至8小時。

綠委轟「七休一」資方話事

七休一的問題上,行政院同意視乎行業性質拆牆鬆綁,但要事先經工會或是勞資協商同意,再向相關的政府部門申請,如導遊要經交通部觀光局同意。在勞資及政府三方同意下,才可以放寬。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絕大部份的綠委都同意這樣的做法。有關修訂最快在後天在行政院通過,交立法院處理。不獲邀與會的綠委林淑芬批評,七休一規定的勞資可協商,但實際是資方話事,加上政府部門通常坦護資方,認為新修訂對勞方無保障。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