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有拉扯背包羞辱羅冠聰  被告罵主控官問題幼稚

認有拉扯背包羞辱羅冠聰 
被告罵主控官問題幼稚

【機場遇襲案】
【本報訊】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年初在機場遇襲案審結,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的5人全部表證成立。兩漢出庭自辯,供認有拉扯羅冠聰衣領或背包,目的是羞辱或質詢他,但否認認識其他滋事者。有自稱反港獨被告親自結案陳詞,稱「如果你(羅)搞得啱,我跟埋你去港獨;搞得唔啱就收皮」。案件下月6日裁決。

首被告高傑飛(53歲)自辯供稱,今年1月8日看新聞後自發往機場質問時為立法會議員的「狗賊羅冠聰」,「係七百萬市民選佢出嚟」,為何要到台灣搞港獨。現場有多人包圍羅,「記者多過人」。他有出手扯羅衣領,但力度普通,並非「死命」拉扯。高稱只想表達意見,惟羅沒反應,指羅心虛。

次被告唐發祥(72歲)則稱,到機場目的全為羞辱羅冠聰,他「好不容易伸到手指入人群」,拉到羅背包肩帶一下,力度有限。羅沒對他作反應,他認為羅神志不清及作賊心虛。唐一接受控方盤問即情緒高漲,指罵主控官問幼稚問題,裁判官指不能接受唐責罵主控官,休庭片刻。辯方其後指唐患心臟病,休庭期間血色不妥及手腳開始冰冷,法庭決定提早午休。唐下午在控方盤問下,承認握住羅衫領、大聲叫口號及面部表情好惡。

次被告唐發祥

陳詞時爆粗遭官警告

其餘被告林錦嫦(68歲)、鄺桂嬋(67歲)及沒律師代表的劉必泉(71歲)沒自辯。辯方結案陳詞指,羅在過程中沒還手沒還口,被告或誤信他允許襲擊。保安員指當時「嚟唔切」向示威者作任何警告,辯方認為被告沒機會得悉集會性質已變非法。
劉陳詞指不認識其他被告,難證他們是團夥作非法集結。劉指陳詞是他「谷咗好耐」及用來發洩,並說了一聲「仆街」,裁判官即警告他在庭上講粗口是非常嚴重行為,陳詞亦不是發洩。劉趁休庭時聲嘶力竭指罵主控官葉劍明:「有報應呀!記住你個樣呀知唔知呀?」
案件編號:WKCC3358/17
■記者伍嘉豪

羅冠聰於年初在機場遇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