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少女乘客 的士司機判囚

狎少女乘客 的士司機判囚

【本報訊】14歲夜歸少女乘的士返家途中遇上健談的士司機,向他取煙,並由後座移上前抽煙和傾偈,其間的士司機不但問少女性經驗,更強吻她和伸手揸胸,幸少女掙脫報警。司機早前承認非禮罪,裁判官昨指案情嚴重,法庭有責任保護未成年少女,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終判他入獄8個月。

「唔知對方未成年」

裁判官指被告鄧瑞麟(36歲)向感化官表示「唔知對方未成年」,這不構成輕判理由,反之若明知事主未成年而侵犯對方,則需加刑。裁判官指事主年僅14歲,被告今年2月15日清晨時分強行將她拉近身邊舌吻3秒、又上下移動他的手揸胸,更不讓她離開,案情嚴重。
案件編號:TMCC2734/17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