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歌法》將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其後特區政府便可展開立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沒有立法時間表,但會盡快啟動本地立法,會先與執法機構商討和作內部研究,再草擬大綱予立法會討論,但對於是否設追溯期和會否為立法諮詢等問題,聶德權則未有回應。
或適用於互聯網
聶德權昨在立法會會議上回應口頭質詢時指,法例條文會兼顧香港人權法例,但指法例未展開本地立法工作,現時不會就個別條文或細節評論,但一般而言,現實世界的法例亦會按情況適用於互聯網,重申市民應合法地使用互聯網。
至於法例會否設追溯期,聶指未進入本地立法,現階段言之尚早,不會評論細節。他回應議員關注罰則時指,政府會在本地立法時討論罰則,可參考《國旗及國徽條例》;有關法例一經定罪可罰款5萬元及囚3年。對於政府會否諮詢,聶無回應。
■記者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