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昨開會修訂一系列法案,當中最令人關注是審議刑法修正案;這是該法律自1997年出台20年以來,第10次修定,近幾次均大幅裁減死刑罪,相信今次不例外。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郎勝早前稱,希望將終身監禁作為對貪污受賄犯罪死刑的替代措施,外界相信今次修訂經濟犯罪有望正式免死。即管如此,中國仍然是全球死刑罪最多的國家之一,備受國際社會詬病。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開會討論一系列法律草案修訂,其中尤以《刑法修正案(十)》草案最受重視,加上今年是刑法出台30周年,當局有意藉此次修法為包裝自己「日趨文明進步」貼金。特別刑法中眾多的死刑罪名,令中國成為西方和國際社會的眾矢之的。最近幾年全國人大在修改刑法時,已裁減了不少死刑罪名。
例如2011年第8次修改刑法,取消13個經濟非暴力犯罪死刑,如走私文物罪等。2015年第9次修改刑法,取消了9個死刑罪名,包括走私武器彈藥罪、偽造和走私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等;尤其是組織、強迫賣淫罪取消死刑,更一度引爆內地社會不滿,有婦女權利關注人士公開表示反對。
仍有46項死刑罪名
經多次裁減,但現時刑法仍有46項死刑罪名,「中國刑法苛法」、「全球死刑罪最多的國家」等,依然是壓在中共頭上不光彩的帽子。為此,內地當局一直在計算如何進一步減少死刑罪,以適應時代進步之需。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郎勝早前曾在《中國法學》發表文章指,現時除了貪污罪、受賄罪外,中國刑法已對非暴力犯罪不保留死刑,他希望將終身監禁作為對貪污、受賄犯罪死刑的替代措施。而近年判決的貪官老虎如周永康等,雖涉貪數額巨大,但均無一人被處決,已彰顯今次修法或正式免除貪污受賄罪死刑。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人權委員會副主任、京衡律師集團董事長陳有西向《蘋果》指,近幾次刑法修訂都顯示,財產犯罪不需用生命來懲罰,用終身監禁及不得假釋來取來代死刑,比較符合經濟犯罪本質。北京師範大學刑法研究院博士孫本雄指,現刑法對貪污賄賂者認罪可從輕處理,但希望通過修法進一步制度化。不少法律界人士均指,只要不涉致人死亡,其它犯罪減少死刑符合國際慣例,體現社會進步。
法制日報/《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