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升港澳辦主任及中共中央委員會委員後,張曉明做事果然更「落力」。總書記習近平十九大報告語音剛落,張曉明就立時在港澳辦網頁發表三千多字長文,為習大大的全面管治權論解畫。發表這篇「鴻文」後還未算數,他隨後又接受新華社專訪,反覆闡述類似的觀點。
三千多字長文加官媒訪問主要有幾個重點:其一,習大大提出全面管治權主要針對極少數人以高度自治權抗拒中央權力,挑戰一國兩制原則,並非要對大部份香港市民放狠話。其二是讓港人明白特區及兩制的權力來源,尊重中央政府享有的權力,包括對特首及主要官員的任命權、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對特區法律的審查權,還有政制發展決定權。其三,中央的全面管治權跟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並不矛盾,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仍是長期方針政策,不會變也不動搖。
可惜,寫長文落力解釋不等於有效果,更不意味張曉明的話可以釋除市民的疑慮及擔憂。首先,全面管治權論只針對極少數人的說法只是中共官員的慣技。他們在打壓甚麼人或推出新的高壓政策時總愛先搞分化,強調針對、打擊的只是極少數人,一方面顯示自己沒有惡意,另一方面則要防止被壓迫或被打壓的人聯手反抗。
稱針對極少數人只是掩眼法
過去中共搞的政治鬥爭不管是五十年代的反右、六十年代的文革,以至八九六四,相關官員都強調是針對極少數搞事鬧事的人,可實際上卻是打擊一大片,不斷把搜捕壓迫的範圍擴大,甚至在全社會搞起人人過關人人受查的白色恐怖來。因此,張曉明說全面管治權只針對極少數人只是掩眼法及陽謀,要大家放下提防之心,實際上誰也不知道打擊面有多大,有多少人受牽連。
以民主普選為例,那位儼然港區護法的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前兩天公開指港人與中央之間就普選的看法南轅北轍,未來二十年也難有共識及進展。這樣下來,爭取民主、普選的港人(那就是大部份市民)大有可能被視為trouble maker,並要面對全面管治權的「鐵拳」。張曉明說針對的只是極小撮不是在騙人嗎?
至於特區的權力來源問題。不知道張曉明是故意遺漏還是不想提。香港成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源於兩份重要憲制文件:《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當中前者其實更為重要及根本。沒有中英前途談判及隨後達成的雙邊國際協議,香港的地位仍是英國的殖民地,北京的所謂全面管治權就無從談起。《中英聯合聲明》這份國際協議對香港人作了很多承諾及保證,包括個人自由、權利受保障,生活方式不變,特區對內部事務享有自治權等。九○年定稿及通過的《基本法》則是把相關承諾具體化及條文化。
全面管治權論罔顧國際協定
換言之,當前北京對香港政策的權來源是《中英聯合聲明》,它對香港有約束力,對北京及倫敦同樣有約束力,絕不是像習大大及張曉明所說那樣北京愛干預港事務就干預香港,愛怎樣做就怎樣做。現在他們提出所謂全面管治權論只是在「搬龍門」,單邊改變遊戲規則,罔顧國際協定而已。
張曉明又說,北京強調全面管治權跟香港的自治權沒有矛盾,並可以加快兩個特區融入國內的發展戰略。這樣的說法不僅是睜眼說謊,更是全無法治觀念。按習大大的全面管治權想法,特區所有權力都來自中央,《基本法》可以任由北京解釋,香港的法律可以全面由它審查,政制發展由它全權決定,那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根本毫無保障,特區的憲法、法律隨時因北京改變政策或想法而改變,港人的權利與自由隨時因北京的善變而收縮。事實上北京向來政治掛帥,按黨的政治需要解釋法律。提倡全面管治權就等同《基本法》對北京已毫無約束力,這怎麼可能不損害香港的高度自治呢?
習近平在中共十九大會上高調提出全面管治權,就是要向全黨及黨官們表明他們是香港的太上皇,對基本法及香港可以予取予攜。這樣的「霸王硬上弓」態度港人看得清清楚楚,張曉明再多費唇舌也解釋不了。何況,中共只有習大大一人說了算,張曉明的解釋管甚麼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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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