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集體談判條例20年前被廢法,職工盟趁昨日廢法20周年發起遊行,向政府爭取恢復勞方集體談判權,約300人出席。
僱員有權透過工會與資方談判工作待遇的集體談判條例,於1997年6月底由時任立法局議員李卓人提交法案獲通過,但回歸僅8天,法例即被臨時立法會凍結,李卓人絕食抗議,條例同年10月29日通過廢除。李卓人昨批評主權移交後即廢除集體談判權,20年來令打工仔受盡資本家剝削變工作奴隸。
300人出席
包括他在內的25名職工盟代表前日起於終審法院外絕食30小時,象徵廿年來爭取集體談判權從未停步,完成絕食後即由終院遊行至政總,然後焚燒臨時立法會文件,寓意政府當年廢除集體談判權是不民主的決定。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稱有約300人遊行,她指集體談判目的只是和平談論工作待遇,「如果你(僱主)冇乜嘢對唔住啲工人,冇理由咁驚集體談判權㗎?」形容政府多年來「冇交到功課」,按國際勞工組織協議,即使一地區無立法集體談判權,亦應有接近立法的框架,但香港卻連框架也欠奉。職工盟會繼續向政府施壓,盼盡快連結跨黨派議員討論恢復集體談判權。她補充,國際勞工組織下月會再針對此議題訪港,希望可推動港府就集體談判立法有所行動。
■記者袁楚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