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於2014年9月衝擊公民廣場案,今年8月被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而被判入獄6至8個月,三人提出上訴,其中黃之鋒和羅冠聰上周二獲批保釋外出,而周永康因有學業考慮而不申請保釋。雖然離上訴聆訊時間不遠,但之鋒和阿聰保釋後,都暫時放下官司,這一晚是他們度過69天牢獄生活後,首度與家人和女友共聚的時光,彌補剛過去的中秋節團圓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