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多項毒品案底的無業男,上月25日清晨乘坐N281線通宵九巴時,因睡過頭趕不及下車,他命令司機停車不果,一怒之下拳打車長,並用巴士手鎚敲碎太平門玻璃窗後逃去。無業男昨遲到半晝才應訊,他最終認罪,惟求情時卻否認打人,又稱其小狗遭車門夾住「就嚟唞唔到氣」才被迫出手。裁判官勸他勿再多說,先還柙他索取戒毒所報告後始判刑。
稱小狗被車門夾住
被告馬錦雄(56歲)昨早缺席聆訊,下午抵法庭時指記錯聆訊日子,裁判官不接納說法,充公其500元保釋金。
他在無律師代表下承認普通襲擊及刑事毀壞罪,控方指被告有17次案底,多與毒品有關,另要求賠償維修費約6,700元。
被告求情指要說出當天「真相」,指他坐上層,在抵達目的地馬鞍山時他已睡醒,但趕不及下車。他又稱當時手執多袋東西,他的小狗被車門夾住,「就嚟唞唔到氣、就死」。他五度要求車長停車及開門,但對方無回應,他情急下才出手,但他又否認打人。案件下月10日判刑。
案件編號:STCC3723/17
■記者陸羽平、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