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導警員案 林子健斥控方拉布

誤導警員案 林子健斥控方拉布

【本報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圖)於今年8月向警方聲稱,在旺角街頭遭人擄走禁錮,大腿遭人打入21口釘書釘虐待,惟後來林遭起訴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昨再提堂,控方表示已取得醫療及化驗報告,押後向律政司索取最終法律意見。

未交出證人口供及醫療報告

辯方投訴案件已拖延4個月,警方不肯提供證人口供。林子健在庭外表示不滿,「佢(控方)要拖,要打拉布,咁咪拉囉!」
林子健(42歲)表示,以平靜的心面對「無辜、無奈、無知」,他又稱傷勢無大礙,撐枴杖出庭是因血壓低易暈。辯方向裁判官投訴,4個月以來控方從未提供證人口供、化驗報告及被告的醫療報告;被告的口供紙則要辯方經主控官要求,警方始交出。裁判官指有關交收文件應與律政司聯絡。
控罪指林於8月11日,在瑪麗醫院提供虛假資料誤導偵緝警員黃繼霈,稱前一天下午在油麻地砵蘭街與碧街交界附近被擄。案件押後至12月7日,其間林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KCCC2556/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