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百萬元手機 LG經理囚26月

偷百萬元手機 LG經理囚26月

【本報訊】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助理經理聲稱無朋友,空餘時間多而染上賭癮,自去年開始多次偽造出貨單,將315部手機出售至旺角的手機店,並私吞貨款。經理為了避過年度盤點,利用職權將手機存貨轉貨倉充數,直至公司決定將所有舊手機存貨清倉出售,他才向上司自首,承認9個月間從公司盜取價值104萬元的貨品。經理昨在區院認罪,判囚26個月。

賭錢輸光 不會賠償

被告黃偉戎(36歲)承認一項盜竊罪,求情時表明涉案款項已在澳門賭場統統輸光,不會賠償。法官判刑時斥被告違反誠信,利用職權取得涉案手機存貨資料,繼而製作假單,又利用公司行政上的盲點以隱瞞罪行。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6月至今年3月期間犯案,他首先從公司電腦下載資料,得悉甚麼貨品未有定單,繼而填寫假出貨單,指示DHL將青衣貨倉的315部手機送到他手上,或分批送到旺角手機店I-Generation,將所有手機轉售予該店。
為了逃避每年兩次盤點,被告指示部份九龍灣倉庫的手機調送到青衣倉。另外,被告曾在陳列室私吞客人的訂貨金,涉逾6萬元。
案件編號:DCCC579/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