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4歲仔無叫醒 涉膠碟拍頭踢6腳子推翻口供 女主持脫虐兒罪

怪4歲仔無叫醒 涉膠碟拍頭踢6腳
子推翻口供 女主持脫虐兒罪

【本報訊】家住中半山的29歲電視台前主持被指因不滿4歲子沒有叫醒她,涉以膠碟拍打兒子頭部,又起腳踢他的頭和腹部,家傭見狀報警。前主持被控虐兒罪昨受審,惟兒子作供時卻全盤推翻之前口供,改口稱是「嫲嫲教我要同警察講係媽咪打我」,控方最後決定對被告不提證供起訴,前主持脫罪。裁判官稱不會猜測當中發生何事,但勸喻她「湊小朋友要有耐性」。
記者:陸羽平 蔡少玲

案中男童與父親、姓莊女被告及菲傭同住灣仔堅尼地道。據知菲傭向警方錄取的口供指男童於家中玩耍時,因在牆上塗鴉激怒母親,才遭母拍打和踢。
警方去年3月8日接報到場拘捕被告,警誡下她稱不慎打到兒子,但否認虐兒。其子送院治療,發現左側顳部頭皮有擦傷,治理後同日出院,6天後男童錄取口供。據知男童出院後曾留宿他處,事發後約個半月已回家與母同住。

姓莊女被告昨到庭應訊。陳善南攝

官:不會猜測發生何事

男童昨日在法庭以視像系統作供,控方並播放男童早前的錄影口供,男童表示,當日朝早見母親睡在沙發上,其後母親醒來,怪責他沒有叫醒她,以膠碟拍打他的後腦,又踢他的頭和腹6下,他感到痛楚大哭,「工人見到我咁樣都想喊」。
控方在庭上向現年6歲的男童出示其左眼眉貼膠布的傷勢照片,但男童改口稱是自己「捽眼捽到損」。他接受盤問時承認「好錫媽咪」,並同意母親當日只是拿取煮食餐具時「唔覺意拍到我個頭一下」,沒有踢過他。控方覆問時,男童更稱是祖母教他向警方說被母親打,「如果唔係就見唔到媽咪,唔會畀我返屋企喇!」
基於男童推翻之前證供,控方考慮後決定不提進一步證供起訴。裁判官指男童盤問下承認辯方說法,他不會猜測當中發生何事,法庭只能裁定男童非誠實可靠證人,因沒足夠證據,故裁定表證不成立,判被告無罪。惟裁判官向被告稱,照顧小朋友需要耐性,又對被告需兒子叫醒感到奇怪,稱「冇人一出世就識做媽咪」,建議她要好好學習,被告輕輕點頭表示明白。
案件編號:ESCC19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