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吹波仔11次 女大狀判社服

hea吹波仔11次 女大狀判社服

【本報訊】女大狀酒後超速駕駛被警察截停,警員要求她11次做俗稱「吹波仔」的酒精測試都不成功,發現她測試時無深呼吸。她被控超速及沒有提供呼氣樣本,早前認罪,昨判刑時請求輕判罰款。惟裁判官指單是罰款不能反映嚴重程度,且她有4次超速定額罰款紀錄,故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1,000元、停牌3年及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求情指自己愚蠢

辯方昨求情指當晚35歲被告林凱依用膳時曾飲白酒,10時停止飲酒,接着往辦公,近凌晨12時她以為相隔多時適宜駕駛,是愚蠢及判斷錯誤。她被截停後與警方合作,因案飽受煎熬。裁判官考慮她初犯和沒人受傷,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社服令。
案發於今年7月21日凌晨零時,警方在觀塘繞道往沙田方向偵測到林的私家車超速。警員截停林進行酒精測試,為她測試8次都不成功。警員聞到她有酒氣,警告她再不提供呼氣樣本會被檢控,然後再做3次測試但她仍沒深呼吸,故拘捕她,她警誡下稱已盡力合作。
案件編號:KTCC1969/17
■記者羅日昇、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