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八日,中共第十九次黨代表大會上,總書記習近平宣布要「牢牢掌握對香港全面管治權」,並要把「中央全面管治香港權和香港高度自治權結合」。請不要問某甲「全面管治」某乙,某乙還能有甚麼「高度自治」。也請不要說中共制定的《基本法》內,明明只有「香港高度自治」之論,沒有「中央全面管治香港」之條。這不是講道理講法律的時代。
二○一四年,中共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第一次提出「中央對香港全面管治權」。現在,習近平蓄意親口再說一次,完全體現了中共輕諾寡信的傳統;而香港長官鄭月娥所作所為,也在在證明一國兩制瓦解,「香港高度自治」已經無有。
比如說,鄭月娥政府將制定所謂國歌法,或問會不會向往日「冒犯國歌」者興訟,鄭月娥顯然未接中共指示,不敢斷言,閃爍其詞說:「香港法律一般沒有追溯期,但也不是完全沒有。」又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來港,被拒入境;或問前港督彭定康重臨,會不會同樣被拒,鄭月娥又是不敢斷言,含糊其詞說:「入境事務,要按個別情況而定,沒甚麼不可能發生。」又前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假法庭之手,褫奪民選立法會議員席位;或問現任政府會不會重施梁振英故技,鄭月娥還是不敢拿主意,支吾其詞說:「一切看法律行事。」總之,這位行政長官事事都不能自決。
而中共命令一頒,鄭月娥就只能執行:西九龍故宮文化博物館之興建,以及廣深港高速列車香港站之實行一地兩檢,就是如此,所以連「諮詢公眾」的過場都免了。近月接二連三的政治獄,把反對「東北發展」、奪回公民廣場、民主佔領等行動的要員一一懲處,無疑也是習近平「全面管治香港」的政績。
當然,姓黨的政客、報刊等等,必須證明中共恪遵「香港高度自治」承諾。《明報》社評說:「習近平對港政策沒有放寬,也沒有收緊。」新民黨主席劉淑儀說:「習主席所言,不表示對港政策將趨強硬。」中共駐港聯絡辦公室主任王志民甚至說:「習主席在黨代表大會上宣佈堅持一國兩制,表明一國兩制越來越重要。」他們顯然都認為,一個謊話說上千百遍,就能取信天下。
《資治通鑑》卷七十九載:晉武帝要為太子娶婦,屬意大臣衞瓘的女兒;楊皇后却受權臣賈充所惑,請納賈充的女兒。武帝說衞女有五可,賈女則有五不可:「衞氏種賢而多子,美而長、白;賈氏種妒而少子,醜而短、黑。」但楊皇后和賈充的黨羽不斷說賈女「絕美,且有才德」,武帝終於給太子迎娶賈女,埋下國家分崩離析的禍根。後人蘇軾因此歎道:「俚語曰『證龜成鼈』,以此觀之,當云『證龜成蛇』。小人之移人也,使龜蛇易位!」(《東坡志林》卷三)今天,我們又見群小合力,力證「中央全面管治香港」之蛇為「香港高度自治」之龜。香港禍至無日矣。
古德明
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