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宗情侶血案 - 林夕

又一宗情侶血案 - 林夕

台大宿舍大前晚發生一宗情殺案,台科大一男生,為感情瓜葛跟另一台大男生談判,吵起架來,科大生翻臉,原來早有備而來,從背包取出一瓶硫酸,潑向對方,再拿刀追斬台大生,之後往自己脖子上抹,再拿出另一瓶硫酸潑自己,送院不治。可見若談判不果,其求死意志極堅定,會不會本來就想同歸於盡,是殺人再自殺案?沒人知曉,因為台大生全身五成灼傷,本來情況危殆,幸送院一天後甦醒。
以上,為各大媒體報導摘要。我跟很多讀者網民都傻傻搞不清,一聽見是感情問題,都在問,那個女的呢?人在何處?都直覺是二男爭一女。
都怪大部分媒體最初好像有所忌諱,只說因感情問題談判破裂……後來擠牙膏的越報越多,傷者父親形容二人關係是「朋友」(剛才那引號是報章加上去的),然後被硫酸殃及的保安引述當時是一個要分,另一個不肯,至此真相大白,但電視報章都沒有大大方方用上「情侶」、「情人」這些字眼,好像還需要迴避,怕兩男子為情鬧出命案,會引起社會不安似的,二人情侶關係於是都用心照不宣方式暗示。
台灣上空的彩虹不是已經正大光明高高掛了麼?看網民反應,還早着。絕大部分人最初不是一聽見情殺,便追問那女的長怎麼樣,值得嗎?可見先入為主是異性戀。最諷刺是發現原來是男男感情決裂,一如所料,風向與焦點即時轉變,那些難聽齷齪的留言,雖然毫無新意,不講道理邏輯令人氣結之處,卻又歷久常新。
有些人奮起反駁:還是異性戀更暴烈,不然怎麼最初會有誤會,不然見報的怎麼總是男女夫妻仇殺,同性戀一般都很有藝術氣質,都很溫柔的,所以很少見有男男情殺哦。我見這樣笨笨的理據,真是爭辯不如不辯,差點就想加入戰團。什麼戀都會有因愛成恨的機會,而異性戀比例本來遠高於同性戀,平均計,情殺案數字一定是異性戀佔大多數,這證明不了什麼,還有同性戀溫柔這刻板印象,實在是幫倒忙,只有讓那些貪口爽或心存誤解的反同戰士,繼續誤解,同性戀都是娘娘的,把性別認同跟愛同性混在一起。還有,表現溫柔的人,就不會因情緒失控而傷人自傷了?
我曾警戒自己別輕舉妄動看酸民留言,不過這次又忍不住深入陣地,考察彩虹七色分佈得有多平均,倒是不虛此行。當我等着,果然,預期中那句:「這是天譴」又出現了,真感激網上無上限的言論自由,不然又怎會發現那麼多人爭着秀智商無下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