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中建議推行免入息審查的交通津貼,市民每月交通費超過400元的部份可獲政府補貼25%,上限300元,計劃引起爭議。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通過無約束力議案,促請政府把交通津貼的資助範圍涵蓋至邨巴、紅色小巴和過境短途專線。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昨早向交通事務委員會簡報施政報告政策內容,多個公共巴士團體趁機在立法會場外示威,認為政府未有將紅色小巴和邨巴納入資助範圍,是歧視全港300多條邨巴線的搭客。陳帆在會議上解釋,政府最初無將紅色小巴和邨巴納入資助範圍,是因紅色小巴無規定路線和行車時間表,而邨巴一般只為特定群組乘客服務,兩者車資均不受政府監察。
陳強調,津貼涵蓋的交通工具,其票價必須有預知性,政府亦可就票價調整有一定參與,會在未來3個月訂出最終方案。民建聯劉國勳指,不少紅色小巴司機擔心因津貼計劃流失客源,認為「啲錢應該跟人走」,讓市民可自由選擇交通工具。
就交通津貼涵蓋跨境交通費,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反映,有市民「條氣唔順,益咗班水貨客」,舉例如一個水貨客每日來回中港5次,共花約250元交通費,每月工作20天,交通費便達5,000元,「如果佢買3張八達通,每張碌到你盡」,便可獲900元補貼。
一年後檢討 或增資助額
陳帆回應時稱,政府統計每月交通費達2,000元以上只有數千人,認為可稍後才處理濫用情況。對於有建議指應規限乘客必須以個人八達通申領津貼,陳認為政策原意為利民紓困,「用3毫子呃我1毫子,我相信市民未必會咁做」。委員會最終通過無約束力議案,促政府把紅色小巴、邨巴和過境短途專線納入涵蓋範圍,並制訂措施防止欺詐資助。議案亦要求政府在實施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一年後檢討資助額,提升至最少600元。
■記者梁銘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