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有學童自殺,人們總想把責任指向誰誰誰,其實所謂責任問題,能輕易說得清嗎?
天主教普照中學上周有一名中六學生自殺,李劍華校長寫了一封公開信,詳述該學生於自殺前一天在校的表現。午飯時間,學生把一個盛載着禮物的袋子交給班主任,內有三封信,請老師轉交三同學。班主任問:為何不親自交給同學呀,你明天不上學嗎?學生笑着回答:「可能啦!」說時氣氛輕鬆。班主任基於尊重私隱,沒有拆開信件,學生在翌日早上自殺身亡。
事後有人批評,學生已有自殺迹象,老師卻未能及早發現。設身處地想一想,以此單一行為,實難理解為自殺迹象。若學生平日在校有其他表現或問題,則作別論。
學童自殺頻仍,大家忙着把責任推到誰的頭上,但問題根源千絲萬縷,不是單一因素所致。把所有責任推到一點,有欠公允。一個孩子成長,有很多人從旁陪伴,他們遇上什麼問題,應有人及早介入。平白無事的日子,家人、師長有沒有營造一個善意的環境,讓孩子輕鬆講心事。旁人是否能得他們信任,讓他們敢於將困難分擔。
我也在校園工作,早前大學生頻頻自殺,校園的氣氛也很沉重。該如何識別有自殺傾向學生,如何幫助他們,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老師沒這方面的訓練,也不是上幾次堂便能學會,這擔子一點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