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出勤紀錄 房署保安判囚

偽造出勤紀錄 房署保安判囚

【本報訊】房屋署外判公司兩名保安員,負責每天4次巡邏沙田不同屋邨,巡查公屋非法養狗戶,惟他們為了離港「處理私務」,每逢到豐和邨及顯耀邨,會在辦事處一口氣簽名報到其餘時數,兩年間共69次虛假出勤紀錄,騙取薪金共1.9萬元。兩名保安員昨在沙田法院承認欺詐,裁判官判犯案次數較多的被告入獄兩個月,另賠償公司損失1.6萬元。

負責巡查非法養狗戶

被告嚴耀泉(63歲)及李伯河(59歲)承認於2014年9月至去年8月,分別60次及9次偽造值勤紀錄。嚴被判囚;李有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11月2日判刑,其間准保釋。兩被告為安民警衞有限公司員工,負責巡查是否有住戶非法養狗,每天4次出勤。
廉署發現兩被告多次在工作時間離港,惟出勤紀錄顯示他們有報到出勤。嚴並承認會跟其他隊員輪流製備虛假值勤表交給辦事處。嚴及李分別騙取1.6萬元及3千多元。
案件編號:STCC3966/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