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摸牠,牠坐監? - 高慧然

你摸牠,牠坐監? - 高慧然

觀塘鋪頭貓波子被漁護署勒令坐監七日,觀察是否有「瘋狗症」,雖然在六萬人簽署反對下漁護署皇恩大赦,改為可以在動物私家診所隔離代替「坐貓監」,做法仍備受質疑。
要捉貓去驗「瘋狗症」,首先要確定貓有咬人,而不是抓人,事實上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波子咬人。既無證據又無證供,一個前後口供不一、動機令人狐疑的人,隨便說一隻貓咬人,那隻貓便要被捉去坐動物監,那全香港的貓豈不是非常危險?最奇怪的是聲稱兒子被貓咬傷、擔心唯一一粒仔患「狂犬病」的中國女人,卻又拒絕帶兒子驗傷治療,連醫生證明都沒有,漁護署憑甚麼相信她的指控?
最荒謬的是那個女人說,「小孩子看到貓當然會去摸」,錯了,貓很可愛,但不代表你可以亂摸。流浪貓沒有主人,你要自己設法和牠建立信任,牠允許你接近,允許你觸摸,你才可以觸摸。寵物貓一般比較友善,但牠們有主人,摸之前應徵求意見:「我可不可以摸你的貓貓?」一來這是最低限度的家教,二來每個寵物的性格都不一樣,主人比較了解。
貓是被動的,你去摸牠,然後牠去坐監,也太不公道了吧?難道一個男人強姦了一個中國女人,那個中國女人患性病,強姦者可以去告那個中國女人把性病傳染給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