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愛槍 - 左丁山

美國人愛槍 - 左丁山

美國大富豪彭博對美國不斷發生槍擊案,極之厭惡,極力主張嚴格控制槍械,為達目的,捐錢支持槍管團體,因此NRA視他為大敵。NRA除了得到槍械企業大力捐錢支持外,還有不少美國人捐款,財力非常雄厚,在全國每一次選舉中,由地方層面以至到眾議院、參議院,NRA都捐錢支持同路人參選,並組織PAC(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推出政治廣告,猛烈攻擊以槍管為政綱的候選人,故此美國不少財力不大雄厚的各層面政客,都不敢大力主張槍禁,以免成為競選輸家。彭博曾任紐約市長,經歷選戰洗禮,也知道NRA金錢在選舉產生的威力,所以卸任後便聲言捐款給主張槍管的政客參選,要與NRA鬥灑金錢。
彭博一人之力,若不得到美國民眾支持,恐怕也是徒勞,根據Pew民意調查,美國人主張人人有買槍權利的佔多數,槍擊案的直接效果是刺激更多人買槍作自衞用(即昨日提及的NRA公關戰略第三條)。左丁山之世姪M在南加州大學畢業,近日與他談起拉斯維加斯之事,他說:「要美國人禁槍,太難了,我的一位同學畢業後當了州警察,不滿警方所用的槍枝火力不夠,當更時配備私伙,他是一個槍迷,家中擁有不同槍械,全部向警局備案妥當。這樣的人美國有不少,他們斷不會支持槍械管制。」
正因如此,美國警察即使抄牌,也要防範司機有槍,故此抄牌時如臨大敵,每稍有可疑便持槍相向,偶一不慎便會誤殺司機(尤其是黑人司機),引起種族大示威。前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評論香港警察應付旺角騷亂時說過:「在美國呀,警察已經開咗槍咯。」可說知其一不知其二,有失身份。香港人示威時完全無槍械在手,怎能與美國人夠膽隨時開槍射警相比?美國警察動輒開槍,是因為猜估對手可能持槍,不是因為他們有權盡用,李少光之言暴露了他的故意一知半解,以示港警仁慈!
美國人堅持有槍,與立國之初開發西部有關,人人有槍,才可防範印第安人來犯及射殺匪徒,到了現在,中西部偏遠地區人民,堅持揸槍有理,紐約三藩市這些大城市市民則覺得持槍未必一定需要,應嚴加管制。拉斯維加斯的大屠殺雖然震撼,但以過往經驗看,最終是不了了之,NRA又會再一次守住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