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災禍發生往往突如其來,不管是否有嚴重受傷,一旦置身其中往後要擺脫慘痛記憶不容易,常見如不斷浮現事發片段、發噩夢、出現恐懼及緊張情緒,令日常生活大受困擾,或已患上創傷後遺症。精神科醫生表示,病情嚴重可致抑鬱症,家人宜多留意當事人的情緒,如症狀持續一個月應求醫,但不應勉強當事人重提意外或刻意忘記事件,以免產生反後果。
記者:梁麗兒
精神科專科醫生宋永權表示,創傷後遺症(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屬其中一種適應性障礙。當人遇上嚴重尤其可造成創傷、曾威脅生命的事件,陷入極度恐懼情緒,都可能出現創傷後遺症。觸發事件常見如交通意外、地震或海嘯等災難,或被襲擊、綁架、性侵犯,都可令當時人飽受精神困擾,經常想起受創事件致病,多數在事發後半年內出現。
相同巨響閃光勾起回憶
宋指,創傷後遺症可在任何人身上發生,視乎事件帶來的創傷程度,患者也不一定為傷者,可以是目睹意外的人,例如坐在車禍死者旁邊,典型症狀包括經常想起意外事件,甚至覺得如置身現場、歷歷在目一樣,即所謂回閃(flash back)現象,讓人常處於恐懼、緊張情緒中。與事發相似的巨響、閃光、震動、氣味或反應如不停冒汗,一旦再出現,都可勾起慘痛記憶。另外,患者會失眠、發噩夢,尤其夢見意外片段。患者也可以有逃避行為或自責、認為世界不公平,如巴士車禍傷者不敢坐巴士,要改乘港鐵或走路。不過,一般遇到重大事件,有幾日或一星期不安、恐懼等負面情緒則屬正常。
要當事人重提意外未必有幫助,宋指,創傷後遺症患者因受創事件在腦海留下烙印,故每次重提意外都鞏固有關記憶,「好似被迫諗起件事,越諗得多、細節越清晰,更易受困擾」,家人或朋友不宜勉強與患者討論,除非對方想傾訴,「覺得講完舒服啲」,旁人便可當聆聽者。大喊或運動如跑步、拳擊都可幫助當事人疏導焦慮、恐懼情緒,但不建議貿然返回事發現場,以免情緒反彈,最好有專家協助。
症狀持續逾月應求醫
創傷後遺症患者或會孤立自己,「唔想返工、見人,佢哋嘅世界會變得單調同簡單,就會容易諗番件事」,宋建議患者應如常生活,不要因而停下來,或改變原有生活方式,不妨與朋友外遊散心減壓。參與義工活動都可以充實自己,減少就事件鑽牛角尖。
有嚴重逃避行為包括濫藥、酗酒麻醉自己,或有上述提及的症狀持續一個月或以上,應及早向精神科醫生或臨床心理學家求助,抗抑鬱藥物、心理治療都可紓緩病情,有助克服心理陰影及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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